刘汉在四川黑白通吃 要求小弟打架一定要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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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金告诉我这件事他花了300万,我当时想桓立柱这些人还年轻,花一些钱我也认了。”
另据检方指控,2009年3月16日,刘维因涉嫌指使他人枪杀陈富伟被公安部通缉,刘维便四处躲藏。后田宇(另案处理)到刘维躲藏处看望刘维,刘维让田宇给被告人旷晓燕带口信,让旷晓燕给其人民币200万元。旷晓燕明知刘维因故意杀人被通缉,仍然安排手下筹得人民币200万元,通过他人转交给了刘维。
旷晓燕称,他是在刘维的要求下给他提供200万元花费,属于被动行为。公诉人指出,尽管其是在刘维的要求下为其提供花费,但已形成窝藏刘维的事实。
检方还指控,2010年8月14日,刘汉大哥刘坤因涉嫌窝藏、包庇罪被公安机关追捕躲藏。被告人桓立柱明知刘坤系逃犯,仍按照刘汉指使于2013年2月6日向刘坤提供的账户汇款200万元。
有辩护人认为,该组织成员潜逃所花费用、事后获得奖励的证据多为口供,无其他证据相印证;部分成员潜逃期间,汉龙集团继续发工资是企业正常管理活动,不能证明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经济特征。
对此,公诉人认为,组织成员潜逃期间的费用、获得奖励数额的多少,各被告人的供述能够相互印证,能够证明基本事实。同时这种用于违法犯罪的费用支出,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