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孩子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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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获悉,《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纳入立法计划。“条例”规定,父母及其监护人应当将未成年子女带在身边共同生活。(4月11日《重庆晨报》
 

把家庭教育纳入立法计划,证明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也正说明了家庭教育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同时,也提醒广大的父母要重视家庭教育,不要把教育的目光聚焦在外界,而忽略了家庭以及自身的重要性。

 

家庭教育之所以要立法,也揭示了当下家庭教育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成人忙于工作从而忽略了孩子,留守儿童、特殊儿童、流浪儿童、单亲家庭儿童以及虐童时间的发生,因父母离异而对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通过立法来遏制此类问题的发生,同时也给儿童在家庭中设立了一道保护的屏障,让父母也能够因立法的出台,能够最大限度的约束自己的言行。至少,在打孩子之前不会像从前那样“随手拈来”,想打就打;也不会像之前,放下孩子说走就走,把孩子留给老人看管;更不会像之前对孩子不管不问。

 

其实,家庭教育立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处罚父母,或者是让父母负法律责任,而是要让父母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在家庭的环境里,父母要对孩子施以理性的教育,给予正确的爱,要善待自己的孩子,不要打孩子,也不要忽略了孩子,不仅要会养,更要会教。

 

立法简单,施法难,特别是在家庭中这种特殊的环境之下,亲子之间这种血浓于水的关系之间,并且还会受到其它种种的外在因素制约。但是,从当下因家庭教育的失误而引发的问题以及家庭环境之中发生的亲子之间的事件来看,立法,是当务之急,大势所趋。

 

人人都知道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可是人人都在忽略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特别是今天的爸爸妈妈们,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把孩子送到早教机构,稍大一点就要把孩子送往兴趣班、特长班,进了学校就开由学校来教育和管理,父母成了“甩手掌柜”,只养而不教。

 

可是,当孩子并没有达到父母期望值的时候,父母就会从“甩手掌柜”的角色转换成“杨白劳”的角色。也就是说,父母花钱买教育,认为花了钱孩子就应该是优秀的,一旦孩子出现问题,表现的不理想,父母就会出现心里上的不平衡,认为自己的付出和孩子的回报不成正比。所以,就会对孩子采取一些措施,比如:打骂、批评、指责、挖苦等等。

 

父母只会怪孩子不成器,不考虑自身的原因,不想一想家庭教育哪里出了问题,不考虑在实施家庭教育时自己所坚持的错误理念和错误方法。

 

在当下的家庭教育环境中,打孩子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认为孩子是自己生的,就有权“打”孩子,有的父母只要孩子稍有不顺眼的地方,就开始对孩子拳脚相加,恶语相向。

 

“养不教,父之过”。生养孩子而不对孩子进行有效的教育,是做父亲的过错。于是,就衍生了“棍棒之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的错误的教养方式,也就是在这种错误教育理念的“纵容”之下,很多父母认为“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打孩子就是对孩子的教育,做父母的打自己的孩子也是为了孩子好,把“打”和教育等同起来。所以,有的父母就感觉打的理所当然,打的理直气壮,打得有理有据。

 

有多少孩子就是因为父母的粗暴方法而遭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打击,所以,单从这一点来看,立法是非常有必要的,立法的最终主旨也是为了能够让孩子享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家庭教育立法和其它法律条文所起的作用都是相同的,家庭本应是和谐、和睦的,亲子之间本应是融洽、融合的,如果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时候能够尊重孩子的生命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能够尊重生命的成长规律,又怎么会触犯到“法律”呢?

 

教育孩子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上天赋予的一份“权利”,但是,父母如何教育却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对父母以及孩子都会起到帮助和保护的作用。

 

家庭教育立法,为孩子的健康成长铺设了一道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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