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维修中心烧毁 保险公司拒赔遭车主状告
2013年10月23日凌晨,海口市万华路友易佳汽车修理服务中心发生火灾,8辆汽车被烧毁。(历史图片)
南海网海口4月2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市民黄先生的车放在汽车修理店中时不幸发生火灾,连同其他7名车主的车都被烧毁。汽车都买了保险,但保险公司拒不理赔,八名车主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4月24日,海口美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车主起诉保险公司的案件。
2013年10月23日凌晨3点,海口市万华路友易佳汽车修理服务中心因电线短路发生火灾,火灾造成8辆放置在修理厂的车辆被烧成废铁,直接经济损失达100多万元。黄先生也是汽车修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当天他将自己的车也放在汽修中心。
黄先生在中国人保公司为爱车购买了全保,本想保险公司能够理赔弥补损失。但保险公司的答复却是“拒赔”。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根据合同约定,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黄先生不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他认为,汽车实际在维修期间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赔偿应该。但凌晨时分,车辆只是停在汽修中心,并没有在进行维修。“难道汽车一进汽修厂,保险公司就没责任了?”黄先生气愤地说。
黄先生说,和他同样遭遇的七位车主也是投诉无门,给汽车投保的平安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都以同样理由拒绝赔付。于是八名车主将多家保险公司一同起诉到法院,等待法院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