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刚:“新三板”挂牌公司达到740家 总市值达到1434亿
- 中国新闻网
三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我们现在讲公开发行审核也好,注册制的改革,注册制改革有一条,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就是政府审核部门不对企业的好、坏、价值做判断,而是要求企业把你的信息充分的披露给投资者,消除直接融资里容易产生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新三板”是贯彻了这样一个基本的理念。同时,它还和上市公司不一样,上市公司是有一个模板,你必须披露什么,有很详细的要求,“新三板”对信息的披露除了有必须披露的要求以外,企业还可以根据自己所处行业的特点、区域的特点,所处发展阶段的特点自行披露信息,这种通用的信息和特质的信息相结合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更利于这些专业的机构投资者进行筛选。
四是不同的交易方式。大家知道证券交易所就是一个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在这个市场里由于挂牌的企业规模小,股份数量不是很多,股权非常集中,这种家族企业,甚至夫妻两个人的企业,员工持股的企业都不在少数,所以,他们对股权转让的需求是不一样的,远远不同于上市公司。所以,在这个市场里提供了三种交易的方式,一个就是最原始的协议交易,张三和李四谈好了,我们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第二个叫做市商制度,目前咱们国家的交易场所里还没有用做市商这样一个制度来安排股份转让的。第三种就是对一些流动性确实很强,准备转板的公司可以设置集中竞价的制度。这三种制度今后会并行,由企业自主挑选,“新三板”本月就要系统切换升级,今年八九月份就能够正式的提供这三种转让的方式。
我上面跟大家报告的四个方面,“新三板”这个市场根据它服务对象和定位的不同,安排了一些和主板交易所市场不同的制度安排。
第三,姚刚提出对“新三板”几个认识的角度。
第一个方面,不宜用交易所的思维来看待“新三板”市场。刚才给大家报告了这个市场有很多特点,因为我们二十多年资本市场只有交易所,大家不管是投资者还是监管部门,包括我们在内都是这样,说着说着就说回到交易所市场里了,大家容易用交易所的观点或者交易所的指标来判断这个市场。比如前不久有篇报道说“新三板”挂牌,一家企业首日转让发生了一个价格,这个价格暴涨了700%多,“新三板”遭遇爆炒,重演交易所弊端,有这么一篇报道,其实这是完全两个概念,因为“新三板”的挂牌公司在挂牌的时候和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不一样,上市公司在上市的时候它要先发行股份,然后再上市发行股份有发行价,上市成交有成交价,一般我们涨幅是说上市首日的成交价相对发行价涨了多少,我们国家很高,“三高”或者爆炒等等,咱们市场挂牌的时候绝大多数是不发行股份的,股份的转让也非常少。所以,第一天挂牌能有转让的实属罕见的企业,转让价格比如七块,股份的面值一块衡量的话那就涨了700%,也可能100万股,你就得出一个结论这个市场是被爆炒的,和实际情况相去甚远,因为它比较习惯用交易所过去的指标衡量,容易引起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