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刚:“新三板”挂牌公司达到740家 总市值达到143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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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姚刚在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发表主题演讲。中新网 秦辰 摄
中新网5月10日电 (金融频道 汪洁)10日,由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和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承办、《清华金融评论》协办的首届“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改革——发展新征程”在清华大学举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姚刚表示,“新三板”这个市场挂牌公司已经达到了740家,总市值已经达到了1434亿。
姚刚表示,关于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当中的“新三板”,昨天下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年以前国务院也出台了一个意见,也是九条,现在叫老的国九条。新的国九条有这么一节,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在这一节当中有这么一段话,新的国九条提出这个要求,要强化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职能,壮大主板、中小企业板市场,创新交易机制,丰富交易品种,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增加证券交易所市场内部层次,然后就提到了新三板,叫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立小额便捷灵活多元的投融资机制,后面还有一句话,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他认为,“新三板”主要是针对主板、创业板这样一个市场,它并不是我们过去常说的所谓场外市场,现在随着科技、互联网的发达,交易方式的多元化,场内、场外市场这种过去经常使用的概念在如今已经不是那么合适了。
第一,关于市场的定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我们俗称的“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这么一个场所,弥补证券交易所的不足。大家可能不是特别关注这个市场,这个市场是2013年1月16号在北京揭牌运营的,当时运营的时候只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四个高新园区当中的企业进行试点,到交易场所进行挂牌,去年的12月,也就是不到半年以前国务院发布了一个《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这是一个国务院层面的行政法规,明确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为什么这么强调这个事情呢?就是咱们公司法、证券法有一条规定,股份公司股权的转让只能在证券交易所和国务院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如果不是这样一个场所,转让股份公司的股份,严格意义上来讲是违反了现在仍然生效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所以,国务院这个决定就定位这个市场是一个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都可以到这个市场进行挂牌,并进行融资,进行股份公开的转让,可以进行资产的重组和债券的融资。国务院这样一个决定一是给这个市场很明晰的法律定位,也给这个市场一个很明晰的服务的定位,同时将试点从四个园区扩大到了全国。所以,现在全国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一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到这个市场来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