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可以"转正"?大批仍遥遥无期
“6年前买的房,终于可以办到房产证了!”七彩星城小区的业主赵女士感慨道。
七彩星城有业主拿到“两证”
位于南京雨花台区油坊桥汪家村的七彩星城在公开发售之时,开发商就明确告知购房者,该项目为小产权房,但是在“转正”的名单上。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上也明确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能够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如果不能领取到两证的话,开发商将赔付购房者500元/平方米的费用。
据业主透露,2012年2月,七彩星城物业曾短信通知,可以领取土地证,被视为办理“转正”有进展的迹象。
2013年10月,七彩星城业主委员会通知业主,要求准备资料办理按揭,此前签订的小产权房购房协议,被要求收缴上去,更换为正规的南京市商品房购房合同。此前在开发商的帮助下,办理小产权房月供的,准备正式转为商品房按揭。
“这其实就意味着,业主即将拿到土地证和商品房房产证了。”业主宋小姐去年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
对此,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七彩星城的开发商正在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正处于实物资料和网上信息申报阶段。此外,该项目已办理完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等到商品房购房合同换发完毕,业主凭借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维修基金发票等相关资料,就可以前往南京市房产局办理商品房房产证。
据记者了解,目前,七彩星城前期开发的1至11栋都可以领取房产证;后期开发的挑高小户型幸福里在申请办证过程中;但“国学府”5栋楼不符合规定,后期无法“转正”。
大批“小产权房”转正无望
房地产行业专家李智表示,该项目建设时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开发建设的房源自然也就是小产权房,“国土部2011年4月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建好或者已经售出的小产权房,不得办理土地登记,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所以七彩星城如果"转正",就涉嫌违规。”
针对外界的质疑,南京国土部门此前回应称,七彩新城的“转正”,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因此说南京小产权房放开“转正”。
相关人士介绍,南京市2003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清理处置小产权房的专项行动,统计数据显示,当时栖霞、雨花台、建邺、浦口、六合五个涉农区,几乎都有小产权房,共计130多万平方米,近200个项目。同年12月出台了《关于处置我市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指出,2003年8月以前的小产权房项目,符合房屋质量标准并通过规划审查的,在落实查处责任的前提下,依法补办建设和土地征转用、出让等手续。首批获准办理“转正”的有10个项目,为兴都花园、银贡山庄、长江花园一二期、尧化中心村、八卦花园、万鑫花园、沁苑山庄、康靖花园、七彩星城、东升山庄。
目前,其中大多数的开发商并不从事实质性的地产行业,也没有在合同上明确办证权责,补缴费用、办理手续遥遥无期。
到底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为什么会出现“小产权房”?
城市房价过高不免是“小产权房”出现的一大原因。小产权房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其价格优势,这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现在全国许多大中城市高企的房价正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2006年和2007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经历了一次全国性的上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6年全年,全国房价平均上涨5.5%。北京、深圳是小产权房房价上涨最快的城市,分别达到北京 10.4%、深圳10.0%。
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并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却始终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虽然“小产权房”价格相对便宜,但购买却存在很多的风险。
法律风险
乡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乡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乡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政策风险
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结果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购房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另外,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其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是微乎其微的。
转让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
小编在这里友情提醒大家,房子虽便宜,风险却很大,所以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