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价值几十亿煤矿遭侵占 或因军中大老虎干预
据报道,王春成还曾两次以行贿人身份涉及政界贿案,分别是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盟委原副书记蔚小平案,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卓志案。在两案中,王春成分别送给蔚小平60万元、刘卓志18万美元,但王并未因此受到任何惩处。
“有的矿工实在没法生活,找关系托人再进矿里上班。”李永发称,在辽宁春成接收后,当时包括他在内的领导层和400多名矿工几乎集体失业,人们开始到处维权,但却鲜有进展。
这一过程中,李永发他们获得的以跃进煤矿名义递交法院的《跃进煤矿依法破产的申请》显示,该矿称“由于地质枯竭,采矿方法落后等原因,已经形成了资不抵债的状况”,且称企业资产总额为458.4万元,负债总额683.2万元。而从时间上看,这份申请发生在2003年12月28日,而一份更早由原西乌旗经贸局递交的相同内容申请则为2003年12月18日。
“如果说地质枯竭,王春成他们何以又开采了十年?采矿方法上,我们正开始实现露天开采,哪里落后了?!”李永发称,持续维权中,越来越多的文件被矿工获得,也更进一步证实这次破产的荒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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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易主”
最大的进展出现在2014年春天,二三月间,两百多名矿工接连前往各级政府反映问题,群情激动,险些出现恶性事件。当地政府建议矿工在法律途径内维权。李永发等联系到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传华后,西乌旗政府一度表态考虑到矿工生活窘困,可以代为支付代理费。
几乎与此同时,辽宁春成工贸集团董事长王春成被曝失联,此后有媒体报道称其因涉徐才厚案而被有关部门带走。
在韩传华律师介入调查后,大量证据被找到,其中尤为关键的一份证据,则是西乌旗政府(甲方)与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一份合作协议。这份名为《西乌旗人民政府与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合作开发矿产资源的协议》签署于2004年2月10日,协议约定西乌旗政府将跃进煤矿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资质无偿转让给了辽宁春成工贸集团,签订当日矿区即交由乙方接收。
此外,该协议中还约定西乌旗政府将无偿划拨周围土地给乙方,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而 3天后,另一份甲方为跃进煤矿破产清算组与辽宁春成工贸集团的协议被签订。“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拍卖,经公示拍卖后,仅有辽宁春成工贸有限公司参加竞买。经清算组与辽宁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将西乌旗跃进煤矿现有房屋及设配折价98万元,整体出售给辽宁春成工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