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加强补贴扶持力度,如何申请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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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2011年7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在中小企业划型中增加“微型企业”一类。申请微型企业是一个系列过程,本文将作一一介绍。
 
  方法/步骤
 
  大体流程:
 
  1、确定经营场所和经营内容
 
  2、微企网上提交预申请
 
  3、工商所网上初步审查
 
  4、企业预先核名(如有前置,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手续,此步骤可在1-4之间进行)
 
  5、向工商所提交微型企业申请材料,包括且不限于微型企业申请书、九类人群证明、申请人全家户口复印件、雇佣工人身份证明、场地使用证明材料等
 
  6、工商所实地检查经营规模及经营状态
 
  7、工商所提交资料,由县微企办审查
 
  8、区、县微型办举行创业培训
 
  9、微企办制定初审意见---区审核小组审核--确定补助金额
 
  10、试营业地区在培训过后办理营业执照,试营业存入自有资金
 
  11、区财政按照审核小组审核确定金额,存入财政补助资金
 
  12、微型企业提供发展过程中消费发票,申请支付
 
  13、工商所按照申请进行实地核查,上交县微企办,支付财政扶持资金
 
  九类人群包括:
 
  1、高等院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2、下岗失业人员
 
  3、返乡农民工
 
  4、“农转非”人员
 
  5、三峡库区移民
 
  6、残疾人
 
  7、城乡退役士兵
 
  8、文化创意人员
 
  9、信息技术人员
 
  另外,2013年5月,重庆还将全市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纳入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
 
  申办微型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具有创业能力,即应当具备年龄、行为能力条件、并经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2、属于“九类人群”
 
  3、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且无在办企业
 
  END
 
  注意事项
 
  申办人员提交的微企申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提交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对骗取微型企业扶持资格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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