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力推行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力促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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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彭清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作出重大部署。中央《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措施和时间进度作出具体安排,为广西开展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主题,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逐步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构筑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为广西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牵头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各级纪委要聚焦主业、抓好主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确保有始有终,善作善成。要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和执行导向,在改革问题上再聚焦再加油,不断提高改革方案质量,立行立改,真枪真刀推进改革。要鼓励基层和部门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有序推进,力争在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交出一份亮丽的成绩单,为今后几年改革开好头、打下良好基础。
 
  《实施方案》共分9部分7项任务: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进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三是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四是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快落实自治区纪委向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编制管理。五是改进自治区巡视制度,扩大巡视范围,做到对地方、部门、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开展专项巡视。六是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七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法规制度。
 
  为了起草好《实施方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邓卫平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部署,并分别主持召开市纪委书记、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座谈会,对一些重要改革的问题进行研究。在起草方案过程中,坚持以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紧紧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中心任务,既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又努力体现广西特色。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先易后难,从局部和具体问题改起。同时,制定改革工作分工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工作成果和进度安排,从自治区纪委机关做起,自上而下推进改革,到2017年基本完成《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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