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CN评论:5.2亿双色球巨奖 没有惊喜却引更多质疑
北京时间10月5日晚,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游戏进行第14115期开奖,当期双色球头奖开107注,单注奖金为520.68万元,其中山西独揽101注,其中100注为一张200元单式倍投票所中,奖金5.2亿元,是中国彩票史上第三大奖。
大奖一开,火遍网络,出现更多的却是质疑的声音,为何头奖屡屡被一人独揽?现在的头奖,往往是一人中几注,这次一人中100注单式倍投。身边彩票的朋友倒是很多,没见过这等买彩票的狠人,为扩大中奖几率,往往彩民会采用复式票进行投注,来博取中头奖的几率,这个单式倍投100注只买这一个号的,难道知道这个号必中?还是他坚持一直买100注单式倍投呢?能坚持买100注单式倍投博彩的人,估计身价也上百万了吧?还需要玩博彩吗?
彩民揽下至少100注双色球头奖,奖金高达5.2亿元。对这样一个天文数字,很多网民不是羡慕嫉妒恨,而是质疑彩票的公正性,甚至有人说是“在编童话,以引诱更多的人去买彩票”。无独有偶,巧合的是在4年前的今天,河南省驻马店的一位彩民用一张2元单式票进行了50倍投注,总计100元揽获2.58亿元巨奖。
面对如潮的质疑,那么,对以公开透明为立身之本的彩票业来说,就是一个值得反思的公信问题了。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打开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彩票官方网站,往往有详细的大奖得主的个人资料,包括照片、姓名、获奖感悟等等,相反的是,中国中奖者的信息被藏得严严实实。生怕自己的资料遭到泄露,这更给质疑者提供了更多的质疑空间。在美国中奖得主的信息,原则上是要按《信息自由法》予以公开的,不过具体执行中各州有一些差异,目前除了堪萨斯等六个州外,别的州都要求公开获奖者的身份。但如果中奖者认为中奖信息会带来人身安全隐患,也可以通过法院发令状予以不公开,或者通过成立公司、基金来领取奖金,但奖金的去向还是有明确的交易流向的,做到了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兼顾。
2009年施行的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开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将彩票发行、销售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但该条例同时还规定:“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这就出现一个悖论:不公开获奖者的信息,公众怎么有效监督?所以,每每巨奖开出之后,巨奖得主是否应公开身份都有争议。在福利彩票公信力日趋下降的今天,如何平息彩民质疑,提高公信力是摆在福彩中心的一道难题!也希望未来的《彩票法》能够充分的提高公众的知情权,让彩民即使不中奖,也不会有太多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