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我国传统金融的促进作用与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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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创新不断,特别是2013年“余额宝”理财产品的出台,随之2014年9月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并表示随后将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网商银行,更是将国内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强劲势头推向了高潮。在文中,作者从国内互联网金融的现状、整体布局、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影响等方面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就面临的诸多挑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促进;挑战
 
  一、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概况
 
  互联网金融正在掀起一股势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正在中国市场上迅速崛起。从1995年传统银行业逐步开展网上银行和电商业务,到2000年后第三方支付迅速发展,到人人贷P2P的崛起,再到今天互联网金融百家争鸣,余额宝引得活期宝、收益宝、现金宝等相继发展,微信新增支付功能后,华夏基金等各家基金公司纷纷推出“微信理财”服务,同时网络借贷也正在蓬勃发展,在线信贷逐渐成为大型电商平台的重要战略延伸领域,而通过与互联网的融合,传统保险和基金销售渠道亦在发生深刻的变革。互联网正尝试绕开银行金融体系,利用网络用户聚合和高速传播特点,为用户提供更直接高效便捷的投融资服务,人总行一度在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也指出,互联网金融业“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创新弥补了传统金融业的不足”,其重要意义逐渐凸显。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
 
  首先,从互联网企业金融产业布局情况来看,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不再是单独个案的发展,而是产业化布局、全行业发展,以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电器、新浪网等为代表的大型电商或者门户网站相继宣布进军互联网金融产业,互联网金融业态开始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具备代表性的是阿里巴巴推出的类存款理财产品“余额宝”,其商业模式成功打破了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壁垒,实现了两种业态的真正交融与合作。
 
  其次,从微观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情况来看,中国互联网金融业态,不断推陈出新,极富创新意义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呈现井喷式的增长,这种创新以类理财产品为切入点,如阿里金融拟推出的“虚拟信用支付”服务、“余额宝”,腾讯旗下微信推出的“微理财”、广发银行推出的“智能金账户”、东方财富推出的“活期宝”、“定期宝”,淘宝网的“基金商店”等,一系列的创新可谓方兴未艾。
 
  最后,互联网金融还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自身转型,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对比多家银行2013及2014半年报,在“余额宝效应”的强势影响下,仅一年时间,传统银行在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创新上,呈现巨大变化。其中,平安银行半年报是一年来在互联网金融着墨上改变最大的银行。2013年平安上半年半年报,几乎没有描述平安的互联网金融成果与战略,而2014年半年报不仅将互联网金融列为平安的“四大特色”,更以科技引领创新金融,逐步推出了橙E网助力中小企业、壹钱包打造O2O入口,9月4日更与海尔联姻优化供应链生态圈。另外,中信2014半年报显示,中信成为余额宝、中国电信添益宝基金支付业务的惟一监督银行,且与三大互联网巨头腾讯、阿里、百度深入开展联名卡合作,与联盟及外部渠道进行大数据合作。各项资料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银行在网络银行业务方面,在2013年报告期内,中信网络银行中间业务收入1.75亿元。上述传统商业银行的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创新证明,互联网技术在传统银行业的创新正在不断的升级,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正在不断走向融合。
 
  三、互联网金融对促进传统金融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促使传统金融机构更多地采用信息技术,提高经营效率
 
  互联网金融的实质上是以互联网成为金融中介,而这个中介又恰恰具备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覆盖更广和发展更快的特点,有效的改变金融市场的资金分布;间接提高了金融机构资金成本;对支付清算体系形成一定程度替代;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二)促进传统金融机构不断创新
 
  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是大数据等信息网络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其对传统金融商业模式的改造是不可违背的潮流趋势,即使监管、制度等外在因素或构成发展制约。建立在互联网金融基础之上的金融创新行为,和没有技术支撑基础,仅仅是由于管制放松所引起的创新行为,有着显著不同。例如,一度蓬勃发展的游走于政策缝隙间的通道业务,由于风险积累和政策的完善,发展立马走入死胡同。但互联网金融不一样,它通过对金融功能的分解重组,提高全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有着旺盛的市场生命力,它的成长不可避免。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我国互联网金融始终属于新生事物,仍面临着监管、制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个方面的挑战:
 
  (一)风险防控能力尚待提高
 
  无论是传统金融还是新兴互联网金融,都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至关重要。我国互联网金融已经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周期,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能力却远跟不上业务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以P2P网络贷款平台为例,因为涉及到借贷关系,其往往成为风险更高、令公众更为关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其相对于传统信贷的优势在于信息绝对对称、成本低以及效率高等,是一种借助互联网技术“阳光化”的民间借贷,初衷是撮合交易,实现借贷信息发布和发现,不吸收存款、不直接经手资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有不少借贷平台“挂羊头,卖狗肉”,通过设计理财产品以吸收资金,开展资金池业务,存在借贷信息不透明、期限错配和非法集资的隐患,个别机构甚至挪用放款人的资金。
 
  (二)法规制度及监管尚待完善
 
  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的同时,互联网金融监管也成为了一个新课题,如何做到“既守住风险底线,又鼓励行业创新”,是监管部门和业界需要共同关注的问题。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制度相当缺失,既缺乏具体的监管主体,又缺乏行业自律协会,仅有第三方支付领域处在央行有限的监管范围之内,而这种有限的监管又因互联网企业不断的金融创新而变得不可持续(以余额宝的出现为标志),还涉及到监管协作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注意。央行领导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峰会表示,“互联网金融不能碰非法吸储和非法集资两个底线”。此外,相关部门也已组成“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专程赴上上海、杭州两地进行调研,未来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管格局值得期待。互联网金融呈现的业态十分复杂,相互交叉渗透的模式比较常见,分类比较困难。因此,互联网金融究竟该怎么监管、由谁来监管,还需要做大量调查和研究。
 
  (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面临诸多问题
 
  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客户隐私安全问题。网上购物的长期发展和持续繁荣,也为互联网企业累积了大量客户信用信息和交易记录,仅淘宝一家就积聚着亿万计的交易客户,信息涵盖消费意识、现金储备、交易习惯等各方面。在互联网金融不断深入发展的今天,这些信息为电商企业进军金融领域提供了天然资本,然而如何有效存储和保护这些私人隐私并保证不被非法盗用却成了摆在电商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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