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在四川黑白通吃 要求小弟打架一定要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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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佬倌带小弟,小弟服从大哥指挥”等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

 

刘汉是最大的哥佬倌

 

在第一合议庭刘汉等10人案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被告人刘汉、缪军、孙华君、唐先兵、车大勇、仇德峰等人的供述,曾某、李某等人的证言等100多份证据,证明组织形成发展过程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分工明确,且有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

 

被告人车大勇供述:刘汉是我们那里最大的哥佬倌,也是最大的老总,他还有几个兄弟,他说话最算数;孙某某是他的手下,还有些我不清楚,孙华君、缪军是孙某某的小弟;我和唐先兵、刘岗、李波是缪军的小弟,听他的安排。

 

被告人仇德峰供述:刘汉是刘勇(即刘维)的哥,他们兄弟虽说见面的机会不多,但我看得出来,虽然刘勇(即刘维)是“操社会”(四川话)的大哥佬倌,但他在刘汉面前是非常听话的。

 

被告人刘汉对起诉书的指控不予承认,仅承认“出于亲情,包庇过自己的亲人”。公诉人讯问刘汉,2009年“1·10”案发生后,刘维藏匿期间,是否提供过50万元资金给刘维。刘汉辩称,“钱是孙某某给的,我只是给刘维送过烟、茶叶和酒。”刘汉还强调,“我不知道亲人间也存在包庇罪,若知道有包庇罪,我就不会去(看刘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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