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20比歼31更适合做中国海军舰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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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海军版舰载歼31鹘鹰战机CG图  歼-20的改造难度可以参考苏联的苏-27K/苏-33战斗机,后者也是由重型岸基战斗机改造而来,而且在气动布局上还付出了巨大重量代价以增加前翼提高升力系数,同时该机带有浓重的试验色彩,在结构改造上相当粗糙。即使如此,苏-27K/苏-33其整体增重也只有1600千克(机载设备类似的苏-27SK空重16800 千克,苏-27K/苏-33空重18400 千克)。整体载油系数和推比降低幅度相当小,特别是其中相当大的重量来自前翼,歼-20本身就拥有前翼,在改造过程中就可以将这一部分重量节省下来。以歼-20岸基版本空重17吨左右计算,改造后的空重维持在18吨上下是可以实现的,这样的重量与苏-27K/苏-33和F-14类似,可以满足在大型航母上操作的需求。

歼-20本身是具有良好飞行性能、大弹舱、大航程的重型战斗机,如果搭配在航母上使用,性能优势相对于“鹘鹰”非常巨大。以防空作战为例,在涡扇-15发动机配装歼-20后,其可以超音速巡航状态出击进行拦截,而“鹘鹰”在可以预期的时间范围内装配的只有大涵道比的9500KGF涡轮风扇发动机,即使是陆基构型也不可能具有超巡能力,加大机翼后的舰载机截击能力更弱。比起只能亚音速出击的“鹘鹰”,同样反应时间下的歼-20防空圈半径能提高一半甚至更多,极大的提高防空作战效率,把防空拦截圈往外推移可以极大的提高航空母舰的安全性,这种拦截范围的提升,是数量优势完全无法抵消的。同时,依靠高速能力-高机动能力和隐身能力的结合,可以高速前出打击敌方用于引导反舰导弹攻击的雷达侦察机和预警机,换成“鹘鹰”则只能和敌方护航机队形成添油式的混战,增大了航母编队遭到远程反舰导弹攻击的风险。

 

在日常巡逻作战中,“鹘鹰”低下的内油系数(在此是根据较轻空重的计算,如果“鹘鹰”达到和F-35类似的载油系数,其空重必然超过15700千克的F-35C,迈入最重型一级战斗机行列,飞行性能劣势·表现更为明显)。使其留空巡逻时间大大减少。增加的飞机数量只能用于跟换班飞机交替值班之用,并不能提高可用飞机数量。

 

而在打击作战中,歼-20的大型弹舱优势更为明显,在保守估计下其也可以轻易使用500千克级制导武器,满足大部分打击任务的需求。而“鹘鹰”较薄的机体使得其难以起到这样的作用。同时“鹘鹰”较短的航程也使得航空母舰必须尽可能的靠近敌方舰队或者海岸线发起进攻,这样就更容易被敌方的打击力量所攻击,提高了任务风险也降低了任务的灵活性。特别是四代战斗机本身具有的隐身能力,使得其成为执行第一波对敌方重要节点突击的重要力量,而靠近地方警戒圈以满足短航程飞机执行对这些重要节点的突击任务的高风险性,也就更容易被转嫁到航空母舰编队本身,造成价格昂贵的航空母舰编队陷入不必要的危机之中。

 

在现代战争中,电子战能力成为了制胜的关键,各类航电设备的价格也成为了飞机整体价格中最大的一块,超过了机身、发动机等等。歼-20作为重型先进舰载机,可以携带国内最先进的航空电子设备从而保证最好的电子能力,而“鹘鹰”如果采用类似水平的电子设备,其价格必然与歼-20相当接近,而如果采用简化航电,则作战能力会大幅度萎缩从而降低性价比。这种情况下的左右为难,实际上只是“鹘鹰”困局的一部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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