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20比歼31更适合做中国海军舰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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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鹘鹰”AMF战斗机在某地进行了多次试飞  航空母舰适装性

在一般性的认识中,可能会认为中型舰载机对航母的要求较低,便于使用,而重型舰载机重量太大难以弹射。如果从航母起飞方式研究上来看,其实我们会发现这种简单推论并不符合客观。

 

弹射是当前使用舰载机效率最高的方式,其弹射器性能决定了航母使用飞机的范围。弹射器性能主要由最大弹射重量,最大弹射速度两个参数表示,两者是不同时存在的,不同的弹射重量对应的是不同弹射速度。如果舰载机起飞速度低,则同一个弹射器上可以使其以较低速度较大重量起飞,如果起飞速度高。则必须降低起飞重量,而提高弹射重量比提高弹射速度更为容易。以F/A-18E和F-14为例,F-14在满载状态下起飞速度庄145海里/小时左右,其使用较为老式的C-13弹射器可以实现34吨最大起飞重量起飞,甚至可以不开加力就实现单发失效安全。而F/A-18E。最大起飞重量时起飞速度在165海里/小时以上,其就算采用更强力的C-13-2弹射器,也只能实现29吨左右的起飞重量;F-35C采用了巨大的主翼降低了起飞速度。同样使用0-13-2就可以实现32.7吨的起飞重量。

 

歼-20在降低起飞速度上,比起“鹘鹰”具有天然的优势,鸭翼可以提供强有力的抬头力矩和巨大的升力,其效果虽然比起F-14的可变后掠翼还略有差距,但是已经高于任何常规布局方案,实现比“鹘鹰”低10海里/小时以上的弹速度属于能力范围之类。根据美国弹射器资料,C-13-1弹射器在1000PSI的蒸汽压强下可以将8万磅的飞机弹射到137海里/小时的末速度,而在增大10海里后的147海里/小时末速度下只能弹射61000磅,换算成公制单位,也就是36.3吨和27.6吨的区别。如果我们取歼-20的起飞速度为155海里/小时,加15节甲板风计算需要弹射器达到140海里/小时末速度,则C-13-1弹射器可以达到75000磅即34吨的最大弹射重量,与F-14D战斗机的最大起飞重量相当,完全可以满足对空-对海-对地任务的任何要求。而“鹘鹰”即使只按照比歼-20低10海里/小时起飞速度计算,在同样甲板风下需要弹射器提供150海里/小时末速度,弹射能力陡然下降到56000磅即25.4吨。按照歼-20取18.5吨空重,“鹘鹰”取14.5吨空重计算,歼-20可以带15.5吨载荷起飞。而“鹘鹰”则只能携带10.9吨,较轻机身带来的优势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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