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20比歼31更适合做中国海军舰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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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2011号新版歼20疑用新型发动机挑战单发起降 如果采用滑跃起飞方式,两者的性能差距还将更为明显。即使不考虑起飞速度差异,只按照起飞推重比0.85的需求,歼-20即使不采用WS-15,而只采用14吨推力左右的涡扇-10“太行”改进型发动机,起飞重量也达到了33吨,而同样推重比,两台9500KGF发动机只能支持“鹘鹰”达到22.3吨最大起飞重量,如果考虑到两者巨大的升力差距,起飞表现差距还可能进一步放大。
这个问题同样反应在拦阻上,美国现役的MK7-2拦阻系统最大钩索速度只有61.73米/秒,即120海里/小时,MK7-3也只有66.83米/秒,即130海里/小时,着舰速度低的飞机在着舰状态需要航空母舰提供的甲板风速度也就更低,具有更好的着舰灵活性和安全性,或者说在同样的甲板风强度下能带来的着舰重量增长更大。
可以说,从技术角度上来讲,能起飞回收“鹘鹰”的航母用起飞着舰设施,操作歼-20只可能更为容易。
从航空母舰使用的角度来说,歼-20相对于“鹘鹰”有相当巨大的优势当然目前来说歼-20也存在着需要克服的难题,其尾部的腹鳍是最主要的难点,其高度较大可能导致在着舰时擦碰甲板。当然如果从这个尾部设计的源流,来分析,其实是颇为有趣的。歼-20在设计中尾部工作量被中航工业集团分配给了“鹘鹰”的娘家沈阳飞机设计所,其中的意味,颇值得玩味。(本文原载于 第489期《现代舰船》11月 A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