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保险消费不明不白 扫了顾客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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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期间欢喜出游的旅客,不少因经历了不明不白的保险消费而略感不爽。

陈女士一家来到位于北京西南地区的A旅游景区游玩,陈女士对《证券日报》(保险版微信:证券日报微保险)记者称,在该景区乘坐登山索道时,身高不到1.2米的幼儿被要求必须购买一张售价10元的“保险票”,但票上并没有注明是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等内容也无法查询。

而李先生参加完C团体游回家后,才发现他所购买的票中也含有某寿险公司房山区支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领票及旅游过程中并没有收到相关提示。

消费者口述:

幼儿须买“保险票”

陈女士向《证券日报》(保险版微信:证券日报微保险)记者反映道,10月2日,他们一家来到A景区游乐园,准备乘坐索道到山上游玩,购票时其幼儿被要求购买一张售价10元的“保险票”,尽管陈女士并不打算购买,但工作人员要求其必须购买,并对她称:“大人的门票中已经包含保险,难道不给孩子买一份保险吗?

陈女士询问是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对方称“我们不清楚,票上有信息,你买了可以研究一下。”为了不影响出游心情,陈女士只好花10元钱买了一张“保险票”。

在陈女士提供给记者的这张“保险票”上,记者看到了“A风景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说明”,称:“凡购买北京某娱乐有限公司保险票进入A景区的旅客均为被保险人;从购票起至票面全部游乐项目游玩完毕为保险有效期;在保险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的意外事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持本凭证,本公司证明和单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或医药费。”同时,该说明指出,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及其他事项,详见“A风景区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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