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刘维的事与我无关 我一生中没摸过一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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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现场。(本报报道组 摄)

来源:湖北日报

 

17日下午至昨日,刘汉等10人案庭审开展法庭辩论。

 

控辩双方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否成立、刘汉是否为涉黑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等展开辩论。对公诉意见中刘汉等人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被告人刘汉及其辩护人在首轮辩护中极力否认。刘汉称,起诉书中所涉及的具体案件都是个案,不能借此给他“戴上黑社会的帽子”。

 

公诉人认为,已通过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经济特征及非法控制特征充分认定,刘汉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刘汉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绝对的领导和权威。

 

被告人和辩护人:很多骨干成员相互不认识,因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成立

 

公诉人:有充足证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

 

被告人刘汉在自我辩护中说,“敢打敢冲”等有助于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约,都是不存在的。“我可以自豪地说,在我原始积累的过程中,没有一分钱不干净,更没有那些起诉书中说到的罪恶。”

 

刘汉辩称,熊伟被害案等故意杀人案件,不排除同案被告人唐先兵他们为了公司的利益去做事,但这些都是个案,不能借此给他戴上“黑社会”的帽子。对“以商养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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